场县共建 推进地方“三个升级”——关于农垦绥(5)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【关键词】
【摘要】三、共享科技服务,推动乡镇科技服务升级 绥化管局积极完善科技服务体系,使对农民的科技服务实现四个转变。 1.服务方式由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
三、共享科技服务,推动乡镇科技服务升级
绥化管局积极完善科技服务体系,使对农民的科技服务实现四个转变。
1.服务方式由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。共建前,由于乡镇只有一所农技推广站,辐射半径大,存在顾此失彼现象,致使许多农户寻求科技帮助时,找不着“门”、找不着人。开展共建之后,绥化管局将垦区科技服务方式整体扩展到共建区域。通过建科技示范区、召开现场会、组织培训、发技术资料、农技人员包点等多种形式、多种渠道向农民传授技术,解决了农户的难题。各共建农机合作社自成立以来,坚持深入田间、村舍,为农民朋友送科技、送服务,让农民从过去有问题不知找谁,变成如今的有问题就有人上门解决。一位农民诚恳地说:“你们的技术服务真是给我们带来了‘及时雨’,让我们学到了不少农业知识。希望你们经常来给我们指导、指导。”
2.服务内容由零星服务转变为全程服务。共建前,地方农民获得的农技服务不系统、不及时,往往是上级有要求时,才开展一些活动。共建之后,按照垦区农业服务的模式,生产的每一个环节,绥化管局都有农技人员在服务。秋整地期间,农场农机部门,到田间指挥大马力机械进行整地;种、管期间,农场农业生产部门,到田间指导播种和管理;收获期间,农场农机部门,帮助协调收获机械、监管收获质量;销售期间,农场商贸部门,出面联系客商,帮助提高农产品价格。共建区的农民深有感触地说“农场真为老百姓着想,免费提供各项服务,还不收一分钱”。随着共建的不断深化,各共建合作社逐渐向土地转租、全程托管和大规模“三代”作业发展,全程服务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,成为真正的“甩手掌柜”。
3.服务渠道由随机服务转变为规范服务。共建前,农民自己购买种子、化肥、农药,质量得不到保证,时常出现劣质生资坑农现象。共建后,种子、化肥、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全部由农场生资公司或者共建合作社统一采购,不仅价格低,而且能保证质量,极大的增加了生产资料的安全性,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,显著增加了农民的收入。场县共建开展以来,农场或者共建合作社经销的种子、肥料、农药质优价廉,得到了农民朋友的认可,越来越多的农民主动来寻求农垦的服务。2011年,绥化管局在地方销售生资7960万元,约占地方生资消费总量的10%。
通过调研,从绥化管局“通过场县共建,把农垦先进科技推广到农村,实现多方共赢”的成功实践中我们获得如下启示:
启示之一:开展科技共建,既是农垦与生俱来示范使命的重要内容,也是农垦更好更快发展必须抢抓的难得机遇。农村与农垦科技水平的差距,是农垦大有作为的机遇空间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绥化管局已经实现“再造一个绥化管局”的效果。
启示之二:开展科技共建,不仅示范带动了农村科技水平的提高,而且促进加快了自身科技水平的提升。以农机更新为例,2011年末,绥化管局全局农业机械总动力已经达到 23.1 万千瓦,亩均 0.18千瓦,分别比 2000 年增加 2.38 倍和 2.37 倍。
启示之三:科技共建要达到预期的效果,关键是要有一个有效的推进机制。绥化管局科技共建之所以能够如火如荼开展,主要得益于对接方式科学有效。一是建立了局市、场县、局场、市县联动的固定对接渠道。二是建立了定期情况通报制度,重大项目联审制度,共建计划会商制度,年度工作联合检查评比制度等系统的工作制度。三是强化了领导力量。10个共建农机合作社的理事长,分别任所在县市区的副县(市、区)长。合作联社主任任绥化市农委副主任,双重身份保证了共建工作的开展。四是激发了内生动力。依法组建的共建农机合作社做推进主体,使农业科技推广与合作社自身的发展紧密相连,激发了合作社的内动力。
黑龙江垦区大机械作业现场
文章来源:《绥化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shxyxb.cn/qikandaodu/2021/0126/43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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